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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国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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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水质监测
发布时间:2021-06-19        浏览次数:40        返回列表

苏州国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业务咨询:吴勇 15851420656,苏州废气检测,苏州废水检测,苏州噪声检测,苏州土壤检测,苏州固废检测,苏州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苏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苏州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苏州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苏州食堂油烟检测,苏州环评检测,苏州环保竣工验收检测,苏州室内空气检测,苏州国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2006年通过国家计量认证的第三方实验室,2010年顺利通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并获得江苏省安监局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乙级资质;2014年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2014年12月03日被江苏省环保厅公示为“第一批通过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的社会(综合)环境检测机构”。公司检测用房4000平方米,实验室面积3300平方米,检测仪器设备230多台,辅助设备60余台,固定资产2700余万元,现有检测项目包括水和废水(含大气降水)、空气和废气(含室内空气)、生活饮用水、土壤、底泥、固废、噪声、装饰装修材料、有毒物质,以及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等共654项,基本覆盖了环境检测,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各个领域,能为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公正数据,并可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与评价报告。公司全面贯彻“科学规范、及时准确、客观公正、优质服务”的质量方针,进一步提高质量意识,服务意识,竭诚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同时公司以创建名牌环境检测实验室、满足客户需求和服务大众为宗旨,立足苏州,服务省内,全方位致力于环境和职业健康领域的检测与咨询,公司将以卓越的品质、优质的服务、规范的检测来赢得市场,服务社会,与广大客户同心协力,共赴辉煌。
       水质检测时污水采样的方法 
       河流湖泊常见的水质污染多为各类污水排放不达标造成的,尤其是一些工业污水的私自偷排行为,会对地表水质造成极大的污染。因此能够及时掌握各类污水是否达到相应排放标准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想要获得准确的污水参数,水质检测时就必须要掌握污水采样的方法。
       1.水质检测时污水采样位置怎么选择
     (1)第一类污染物:含有此类污染物质的污水,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取样。第一类污染物是指能在环境或动物体内蓄积,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不良影响,包括: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和苯并花。           (2)第二类污染物:指其长远影响小于第一类污染物质的环境污染物。检测这一类污染物时,在排污单位的排出口取样。除第一类污染物以外的其他检测项目一般都按照本要求选择采样点位置,第二类污染物指的是pH、色度、悬浮物、石油类、挥发酚、硫化物、氨氮、氟化物、磷酸盐、甲醛、苯胺类,硝基苯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铜、锰等。
        2.污水采样点的设置要求
     (1)在排污管道或排污渠道采样,采样点应在管道或渠道平直、水流稳定的部位。
     (2)当废水以水路形式排放到公共水域时,为了不使公共水域的水倒流进排放口,在污水排放口应按照相关规定设置适当的逆流堰,而采集点应不设在堰溢流处。
     (3)为了解废水的处理效果,可在处理设施的进水口和出水口同步进行采样。
        3.污水采样的时间和频次
     (1)监督性监测:地方环境监测站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每年不少于1次,如果被国家或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年度监测的重点排污单位,应该增加到每年2-4次。因管理或执法的需要所进行抽查性监测或对企业的加密监测由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
     (2)排污单位为了确认自行监测的采样频次,应在正常生产条件下的一个生产周期内进行加密监测,一般污水监测周期在8h以内,每小时采样1次,周期大于8h的,每2h采样1次,但每个周期采样次数不小于3次,另外根据管理的需要进行污染源调查性监测时也可以按照此频次进行采样。
        以上就是我们给大家总结的水质检测时污水采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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